一位身材高挑、身着紧身裤的女生从北京三里屯西北口走进太古里。6名街拍客拿起相机齐刷刷对准她。注意到有人拍摄。女生脚步明显加快。但镜头并未放过她:有3名街拍客站在原地对着她“疯狂”按快门。有2名街拍客跑到离女生较近的地方进行拍摄。还有名街拍客跟了女生几十米距离对着腰部、腿部等进行拍摄。最近时相机与女生相去咫尺。女生面露愠色。迅速离去。这是记者7月22日下午5点左右在三里屯看到的一幕。不仅是北京三里屯。据公开报道。在成都太古里、上海安福路等地。也是街拍盛行。(7月29日《法治日报》)
作为一种文化。街拍最早源于时尚杂志的需求。这些时尚杂志除了介绍各大T台的流行趋势。还要传递民间的时尚元素。街拍中既有摄影师抓拍的镜头。也有摄影师请路人摆拍出来的镜头。街拍的风行地在日本。众多不同造型的年轻人和时尚杂志的大量需要。为街拍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也成为街拍作品的大看台。
对于街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态度。有人觉得街拍没问题;有人虽觉得可以拍。但不希望被打扰;有人很反感街拍。认为非常不礼貌;还有人担忧街拍侵犯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其实。不论被拍摄者态度如何。街拍者都必须取得拍摄对象的同意。民法典明确规定。除新闻报道等肖像合理使用之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不论是女性还是男性。不论是老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只要未经被拍摄者同意。都是侵权行为。所以。无论被拍摄者是否愿意。街拍之前。拍摄者都应取得拍摄对象的同意。并表明其用途。
一些博主会在自己发到网上的街拍照片下方标上“如果你被我拍到了又不想露脸。请后台联系我进行删除”。这样的声明看似是对法律的尊重。其实却是先斩后奏。难以逃脱其侵权的事实。对法律尊重的正确态度。不仅是在拍摄之前求得拍摄对象的同意。在拍摄之后。也应将拍摄内容请被拍摄对象审阅再予以公开。
支撑街拍客的。在兴趣爱好之外。更多的还是商业利益。在电商平台。有“街拍美女视频/图集”出售。还有专门售卖图片的街拍网站;也有时尚博主通过街拍展示来带货。这是街拍兴盛的重要原因。最让拍摄对象难以接受的。是有些街拍客视角奇特。他们通常聚焦年轻女孩身体部位。这已和街拍蕴含的潮流时尚元素大相径庭。更有不负责任者。将照片上传至一些不法网站。编辑一些不实信息。极易出现诽谤、侮辱行为。侵害到被拍摄者的名誉权。这就从民事侵权变成刑事犯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街拍是时尚文化。文化是以遵守法律为前提。以文明为规范的。把街拍污名化。让人们对街拍望而生畏。并不利于街拍文化的风行。因此。遵守法律的规定。保障拍摄对象的权益。是街拍应有的遵循。相关网站也应把好关口。设置投诉渠道。保护被拍摄者的合法权益。(关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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