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靖华:忆当年,穿着细事且莫等闲看!
幼年读书,遇服之不衷,身之灾也,曾想:衣所以蔽体,御寒而已,怎么穿得不当,还足招祸?遇孔丘微服而过宋,曾想:像所谓万世师表那样方正、古板,道貌岸然连走路都行不由径,吃饭也割不正不食,一旦人要杀他,为了避免人注意,怎么还把平常的衣服都换了逃走呢?此外还遇到许多有关穿着的话,当年都不求甚解,终以不了了之。
辛亥革命初年,我满身土气,第一次从万山丛中出来,到一百里远的县城考高小。有位年纪比我约大两倍的同乡说:进城考洋学堂,也该换一身像样的衣服,怎么就穿这一身来了。
我毫不知天高地厚,一片憨直野气,土铳一样,这么铳了一句:考学问,又不是考衣服!
这一铳非同小可,把对方的眼睛铳得又大又圆。他连声说:了不起!了不起!言之有理!有理!
我当时不辨这是挖苦,还是正语。不求甚解,仍以不了了之。
总之,书是书,我是我。不识不知,书本于我何有哉!
五四风暴中,作为一个北方省城的中学生,到上海参加第一次全国学生代表会议。这宛如一枚刚出土的土豆,猛然落入金光耀目的十里洋场。土气之重,和当年从深山落入县城的情况比来,真有天渊之别了。
如此土气的穿着,加之满口土腔,甚至问路,十九都遭到白眼。举目所至,多为红红绿绿,油头粉面。不快之感,油然而起。碰壁之余,别有一番从所未尝的涩味在心头。我咀嚼,回味;;后来读到鲁迅先生有关文章时,才恍然悟到:甚矣,穿着亦大有文章也!
鲁迅先生在《上海的少女》一文中,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在上海生活,穿时髦衣服的比土气的便宜。如果一身旧衣服,公共电车的车掌会不照你的话停车,公园看守会格外认真地检查入门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门丁会不许你走正门。所以,有些人宁可居斗室,喂臭虫,一条洋服裤子却每晚必须压在枕头下,使两面裤脚上的折痕天天有棱角。
啊,原来如此。不过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鲁迅先生尚未行之于文字的,这姑且放下不表。
且说当年北京,我总觉有所不同。尽管岁月飞逝,人事沧桑,而阴丹士林一类的蓝大褂江山,总稳如磐石。男女老幼,富贵贫贱,无不甘为顺民。春夏秋冬,时序更迭,蓝大褂却总与其主人形影相随也。溽暑盛夏,儒雅之士,倘嫌它厚,改换纺绸、夏布之类的料子而已。但其实,那也不见得真穿,出门时,多半搭在肘弯上作样子,表示礼貌罢了。短促的酷暑一过,又一元复始了。其他季节,不管内容如何随寒暖而变化:由夹而棉,或由棉而皮;也不管怎样锦绣其内,外面却总罩着一件永恒的蓝大褂。实在说,蓝大褂在长衣中也确有可取之处:价廉、朴素、耐脏、经磨,宜于御风沙;;对终日在粉笔末的尘雾中周旋的穷教书匠说来,更觉相宜;这不仅使他雪人似的一出教室,轻轻一掸,便故我依然,且在一些富裕的同类和学子面前,代他遮掩了几许寒酸,使他厕身士林,满可无介于怀了。
不仅此也。在豺狼逞霸,猎犬四出的当年,据说蓝大褂的更大功能,在于它的鱼目混珠。但其实也不尽然。同样托庇于蓝大褂之下,而竟不知所终者,实大有人在!不过同其他穿着相比,蓝大褂毕竟吉祥得多了。虽然这是无可奈何中的聊以自慰的偏见而已。
某年秋夜,一个朋友把我从天津送到北平。另一个朋友相见之下,惊慌地说:
呀,洋马褂!不行,换掉mdash;mdash;换掉!
我窘态万状,无言以对。殊不知我失掉民族形式的装备也久矣。他忽然若有所悟地转身到卧房里取了一件蓝大褂,给我换上,就讲起北平的穿衣经来。
实在说,我向来是不喜欢洋马褂,钟爱蓝大褂的。不过这以前,此一地,彼一地也。穿着蓝大褂在异邦马路上行走,其引人注目,正不亚于狗熊在广场上表演。而现在和蓝大褂重结不解之缘,恰是适怀我心了。
不久,我就穿着这适怀我心、而且又能鱼目混珠的蓝大褂,到了阔别的十里洋场。
不知怎的,也许因为久别重逢,分外兴奋了吧,我这如此土气的蓝大褂,昨天整整半日,鲁迅先生仿佛都没有发觉。第二天用过早饭,一同登楼。坐定之后,正不知话题从何开始。窗明几净,鸦雀无声,旭日朗照,满室生辉。我们恬淡闲适,万虑俱无。如此良辰,正大好倾谈境界也。这时鲁迅先生忽然把眉头一扬,好像哥伦布望见新大陆似的,把我这是非之衣一打量,惊异地说:
蓝大褂!不行,不行。还有好的没有?
我感慨地说:北方之不行也,洋马褂;;
他没待我说完,就接着说:
南方之不行也,蓝大褂呀!洋马褂倒满行。还有好的没有?
我一面答有,一面把那顿成不祥之衣的蓝大褂下襟,往起一撩,露出了皮袍面:这是深蓝色的,本色提花的,我叫不出名字的丝织品。堪称大方、素雅,而且柔和、舒适。
鲁迅先生一见,好像发现了我的保险单一样,喜不自胜地说:
好!好!满及格!
他放心了。面露微笑地喷了一口烟说:
没事别出门。真要出门时,千万不能穿这蓝大褂。此地不流行。否则易被注意、盯梢,万一被盯上可不得了!
当时的确如鲁迅先生所说:沪上实危地,杀机甚多,商业之种类又甚多,人头亦系货色之一,贩此为活者,实繁有徒,幸存者大抵偶然耳。
接着他就谈到不但要注意穿着,而且要注意头发梳整齐,皮鞋擦光等等。蓬首垢面、衣冠不整、外表古怪,都足引起注意,闹大乱子。连举止也都要留神;;这是用牺牲换来的教训呀。
他结论似的这么来了一句,又点起一支烟,吸了一口,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下,接着说:
在上海过生活,就是一般人穿着不留心,也处处引起麻烦。我就遇到过。
他又喷了一口烟,停顿了一下,用说故事的口气,从容不迫地一边回忆,一边说起来:
有一次,我随随便便地穿着平常这一身,到一个相当讲究的饭店,访一个外国朋友,饭店的门丁,把我浑身上下一打量,直截了当地说:
lsquo;走后门去!rsquo;
这样饭店的lsquo;后门rsquo;,通常只运东西或给lsquo;下等人rsquo;走的。我只得绕了一个圈子,从后门进去,到了电梯跟前,开电梯的把我浑身上下一打量,连手都懒得抬,用脑袋向楼梯摆了一下,直截了当地说:
lsquo;走楼梯上去!rsquo;
我只得一()层又一层地走上去。会见了朋友,聊过一阵天,告辞了。
据说这位外国朋友住在这里,有一种惯例:从来送客,只到自己房门为止,不越雷池一步。这一点,饭店的门丁、开电梯的,以及勤杂人员等等,都司空见惯了。不料这次可破例了。这位外国人不但非常亲切而恭敬地把我送出房门,送上电梯,陪我下了电梯,一直送到正门口,恭敬而亲切地握手言别,而且望着我的背影,目送着我远去之后,才转身回去。刚才不让我走正门的门丁和让我步行上楼的开电梯的人,都满怀疑惧地闭在闷葫芦中;;
他喷了一口烟,最后结束说:
这样社会,古今中外,易地则皆然。可见穿着也不能等闲视之呀。
1961年9月3日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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