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想回到那个地方。那里是我今生的根,无论我在城市里看到多少的繁华似锦,都只想在那个最能安置灵魂的纯净家园里,让我的余生同时光一般的安然静好。
我,总想回到那个时候,那是我的童年。当我在生命的旅程上行走,满身都披上了尘埃,我依然能听到来自山野之处的呼唤,它的声音干净纯粹,告诉我,无论岁月如何轮回四季,它始终会包容我那颗想回到最初的,简单与无求的心。
然而,我离开那片故土十几年,却很少再回去。总有一些东西如果在你的记忆里最美,就再也怕去知道它是否还是当初的模样。那份记忆,美成了一种无法承受疼痛的脆弱,也或者,记忆里的一切,是因为有过甜苦交织才如此深刻的吧。
在我的记忆里,曾经的故土是这样的。四面环山的村庄,炊烟袅袅,鸡鸣狗跳。肥沃的土地,土豆苗开着白色的小花,玉米棒子上飘着穗子,麦子跟风起舞,向日葵笑得明媚。那条环绕村庄的小溪,清清凉凉的,温温柔柔的,快快乐乐的。姑娘们提着竹篮去偷别人家的玉米杆子,它比甘蔗还好吃还甜。华儿在田间小道上滚着铁环,那是他唯一的玩具。
我的家是简陋的四间瓦房,堂屋的正上方有一张四方的木桌子,四围摆放着四条板凳,它是我们的餐桌也是我们的书桌。桌子上摆着一个小小的很旧的收音机,它是我们家唯一的高级电器,我总是震撼它那么小的身体里面能装下人,而且装着许多的人,有爸爸爱听的广播剧,有我爱听的小喇叭节目,还有妈妈喜欢听的爱国歌曲。它教给我们很多的东西,让我们懂得诸多渊博的学识,诸多高尚的情操,还有积极向上的精神力。收音机旁边放着一个玻璃的瓶子,上面总是插着我从后面山上摘来的野花,如果没有花开的时候就插上一根有绿叶子的树枝,无论是哪一种鲜艳或者绿色,都让这个堂屋精致出了一种我至今仍旧怀念的那种希望之色。桌子的正上方墙壁上贴着毛主席的画像,他是我父辈也是我辈的恩人,他的画像就像是我们供的神,给了我们一种心灵的富足感和一种精神的追随感。
堂屋旁边是灶屋,土泥巴砌的大灶是烧柴火的,用柴火和铁锅烤的土豆四面都是锅巴,到至今一些吃尽了山珍海味的亲戚都还在怀念那个时候我家的饭菜,它散发的不只是乡土之香,我想还有那种我的父母待人接物慷慨过细的热情之香吧。大灶的旁边有个地灶,是烧煤炭的,冬天的时候我们一家人就围着火炉烤火,屋里的灯昏暗,我们靠着父母的膝盖打瞌睡,母亲就会在我们的头上找虱子,她的手指穿过头发抓挠头皮的感觉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温暖,我在那个时候就懂得了幸福的含义,它就是一家人围着在一起烤火,世界上再也没有寒意。
后面的两间房就是我们和父母的卧室了,我们家的被子永远都散发着皂荚的香味,我和姐姐还有弟弟华儿睡在一张床上打来打去,直到父母责骂才会入睡。
我家门前种的花是整个村庄的风景,就像妈妈手里的教科书,是一种被门前鲜花渲染了之后的文明。当然,时至今日我才懂得爱花的母亲是一个爱美的人,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尽管那个时候她为了养育我们没有穿过好看的衣服,但她种的那些花儿证明了,母亲的美跟现代人理解的美不一样,她是一个把美渗透进生活的人。每到暖阳和风之日,我和姐姐在门前洗头,母亲看着我们的时候,笑容是一种满足和期待,那笑容跟那种叫蜂花的洗发水的味道一样,是甜的。
父亲黝黑的脸庞在回家的时候,笑出无与伦比的成就感。猪圈里的猪胖得要他帮忙才能翻身,我们抽屉里有永远吃不完的自己喂的鸡生下的蛋。他是村里男人公认的最会种庄稼和养猪的人,他种的玉米总是比谁家的都长个都饱米,他种的土豆总是比谁家的都大个都馋人,喂的猪更别说了,重达四百多斤,简直是我们跟小伙伴炫耀的资本。可是父亲不只是会种地,他还像妈妈说的“不务正业”,喜欢跟人打牌和下象棋,最爱跟父亲下象棋的那个叔叔,每次都因为悔棋跟父亲吵架,但他们两个从来不记仇,吵得脸红脖子粗还是继续下。我想,他应该是父亲的朋友,因为他们是农民之中有共同爱好的两个人。
父亲没读过多少书,但他的字写得好,头脑聪明,他编草鞋的技术一流。这还不说,他会拉二胡会吹笛子。每到晚上,我们坐在院子里的时候,爸爸就拉二胡,妈妈就吹笛子,我们能唱所有的老歌,我觉得那些老歌非常非常的动听,就连二泉映月,也听不出悲伤。而天上的月亮也是那么的圆,星星也是那么的亮,村子的狗偶尔吠几声,蛙鸣和一些蝉虫是我们歌声的合音,那种浪漫和宁静的美,只停留在那个空灵的山村和那个没有过多奢求的时段里。
当然,如果乡村只停留在这样的静谧里,就少去了它的生机勃勃。能把平和闹腾成悲喜剧的往往都是些女人。那个时候的女人没有别的娱乐,除了晚上跟男人睡觉生娃就是串门,你家说张三我家说李四,说来说去就可以把一个家长里短传遍成全村都知道的大绯闻,无非就是哪个男人多看了哪个女人几眼,哪个女人爱跟男人嬉笑打闹,结果却会害得某两个女人拉架子大骂。我至今记得那些女人骂架的场面,她们的声音之洪亮完全可以去参加原生态歌唱比赛,各自占居一个小山头,隔着几里地对骂全村人都能清晰可闻。她们骂架的口才堪比超绝,一溜一串毫不打结,这还不算,从早上骂到晚上居然没有重复的句子,可谓“博学多才”。
俗话说男人歇得么歇得呢,女人歇得么歇不得呢。正是有了这些女人,让山村有着超乎寻常的那种朝气与活力,那是一种在传宗接代世代繁衍的基础上更甚一层的独特意义,她们让男人们在满脑子想去染指她们的同时保持精力充沛,她们让本来贫瘠静默的山村迸发五光十色的诸多意想。换句话说,当时的那些女人背地说三道四无异于现在的娱乐新闻丰富着人们的生活,而她们对骂的场面也正是如今黄金剧场爱播的农村剧里不可缺少的一幕真实场景再现,那一切成了一道良好的调适剂,反而增添了那个时期无与伦比的生命力。
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除了每天上学之外,也会帮父母干一些活。我家的华儿是超生的,父亲为了他做了结扎的手术,但父母似乎并不是多溺爱他,他穿我和姐姐穿过的旧衣服,他最大的愿望是想要一把玩具手枪,但到他夭折这个愿望也没实现。华儿是被石头砸死的,他去帮父亲挖做煤球加进去的泥巴,石头下面的泥巴挖空了,石头滑了下来砸中了他的额头,他当场鼻子口里来血,喷了父亲一身。他死的时候只有七岁,我至今记得他躺在木板上的样子,就像是睡着了,母亲哭晕死醒过来又哭晕死,父亲没有流一滴泪,那是一种心如死灰的死寂。从那天开始我们家就再也没有过真正的欢笑,也从那个时候开始,故乡似乎成了我们一家人的伤心地。我们离开故土之后,从来没有人提起华儿,也没想过去看看他小小的坟冢还在不在,有关他的记忆就像一个黑洞,只要露出来我们全家就会掉进去。
前不久我从故乡经过的时候,下车在路边站了很久,才知道故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里的人全部都盖起来楼房,家家不亚于城里人。
时代在不停的进步,山村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我知道再也回不去了。但故园永远在我的记忆里,让我随着呼吸去追溯那个时候的一切,它是我记忆里不会被颠覆的一座江山,是一抹永不会褪色的红袖,是让我懂得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和乐观行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