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这破败的冬季就让我不禁展开对远方的憧憬,出走远方,远离这种寒意笼罩的冬季,也许我不是单纯的讨厌寒冷讨厌凋零,只是想出去走走。
很想要出去走走,像三毛,背上自己的行囊,带够足够的书籍和充足的水就能穿过沙漠;
很想要出去走走,像泰戈尔,笔下划过天空的翅膀,唱过一声响亮的破鸣,就飞往更高的苍穹;
很想要出去走走,像安妮宝贝,旅行不曾断过的念想,游弋在江南水乡的呢喃或孤烟大漠的浩瀚,想象一日我也随笔《走四方》;
很想要出去走走,像余秋雨,一路苦旅,铁轨机器的呼啸,走过一路迷茫,破开一方天堂;
只想,走走,见见未曾见过,听听闻所未闻,随便哪个地方,最好,是可可西里无人的荒凉,那样,或许真的可以不用去想,飘渺、未来。
一直都不太喜欢冬天。
街上的法桐叶子一片片消失,在冷风的吹打下挣扎着匍匐在水泥地面,踽踽独行,最终在某个夜里悄然渗入地面化作肥物,朦胧的夜色里已没有了候鸟的呼啸而过,它们赶在冬天来之前就早已群起迁之南下,是这里还太过冷清,还是南方变得好客?每年冬天到了这个时候,留恋,忧伤,思念,惆怅,百感交集。
然而长大的我,大多时候是被这一方办公桌所困住,写写算算,和屏幕上的各种或大或小数字表格打着太极,机械又繁琐,眨着眼睛,不带感情。揉揉酸涩的眼睛,转眼看看窗外,天空依旧那么冷冽又薄情,似一个极其清高的文艺青年,不愿折服的露着一张生硬的脸。不过我知道,现在的太阳正在往北半球这边马不停蹄地移动,不就之后温暖就会降临,我又可以春意阑珊的眯着眼睛在花红柳绿的季节里欣赏这个世界了。
没错,比起这个过于低调沉闷的季节,我还是喜欢春天,不是因为她让生机盎然,不是因为她让万物复生,仅仅因为这样的日子里我可以在感受不冷不热的舒适里看龙爪槐每日舒展着新叶。我是极其喜欢龙爪槐的。直看到它们枝叶繁华,只能偶尔有几个焯约的光点穿过枝叶,在地面上留下几点转瞬即逝的亮光的时候,夏天也就快到了。
这又让我想起高中里最后一个春天,看了三年花开花谢直到最后一次才最觉得美丽!当清晨日晖从天边抛过几缕阳光,抛过远处小山,抛过六层楼房,抛过电线上休息鸟儿的翅膀,最后搭在龙爪槐嫩嫩的枝上,就这样由龙爪槐伴着,静静走过,最后的日子。直到枝繁叶茂高考结伴而来,也就真正远离了那温馨充实的岁月,现在,突然好想,再一次走在那龙爪槐旁的紫藤花小道。又想起了所谓的从前美好,再美好,只能是从前了,时间是不会为你深一度的怀念而停下脚步的。
想想奋力从南半球向北回归线移动的太阳吧,在这个寒冷的季节,依然有为来年的温暖不停歇的努力,正是这寒冷的气候,才愈发让人懂得了温暖和努力的不易价值。
就在这一念之间,突然喜欢上了这个冬天。